
这到底是无视国际法的霸权行径,还是另有隐情?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
今天小孟就来给大家聊一下这个话题,老规矩,点赞关注。
在全球化的贸易体系中,公海航行自由和商业贸易安全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准则,而拥有合法手续、未违反任何国际规定的商船,更是理应受到国际法的保护。但近期在加勒比海国际水域,却发生了一起震惊全球航运业的事件:一艘归属中国香港公司的油轮,在未被列入任何制裁名单、贸易手续完全合法的情况下,被美军强行扣押,船上巨额原油面临被没收的风险。一个主权国家为何会对第三国合法商船动用武力?所谓的“执法”背后是否暗藏其他目的?这起事件又会引发怎样的连锁反应?
讲到这里呢,小孟就想问大家一个问题,大家支持各国依据国际法维护自身合法贸易权益,反对单边制裁和武力劫掠行为吗?支持的打支持,看看有多少人支持的?

这起事件的核心主角是“世纪号”(M/T Centuries)超级油轮,这艘全长333米的巨轮虽悬挂巴拿马旗,但实际所有权属于中国香港的世纪航运有限公司,运营方则是同样位于香港的“恒星海事”(Stellar Ocean Ltd)。2025年12月20日凌晨,“世纪号”在巴巴多斯岛东侧的国际水域正常航行时,遭到美军突然拦截——一架MH-60T直升机低空悬停,全副武装的美国海岸警卫队员直接索降至甲板上。整个过程中,美军既未出示联合国授权文件,也没有提供正规搜查令,甚至未提前与船东或船旗国巴拿马协商,仅凭一句“涉嫌运输受制裁石油”,就强行控制船员、接管了船舶。
公开信息显示,“世纪号”当时满载180万桶委内瑞拉Merey重质原油,约合26至28万吨,这些原油是中国企业通过正规贸易渠道采购,原定运往中国广东揭阳——这里拥有全国唯一能规模化炼化此类重油的石化基地,相关运输合同合法透明。更关键的是,无论是“世纪号”油轮本身,还是所属的香港公司、所载原油的货主,均未被列入美国、欧盟或联合国的任何制裁名单,完全符合国际航运和贸易规则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这并非美军近期首次采取此类行动。就在“世纪号”被扣押前10天,也就是12月10日,美军已在同一区域扣押了另一艘载有185万桶委内瑞拉原油的“船长号”(Skipper)油轮,而这批原油目前已被转运至美国休斯敦炼油厂,变相成为美国的战略储备。12月23日,美国总统特朗普更是公开宣布,将“永久保留”“世纪号”油轮及其所载的180万桶原油,甚至扬言“也许会卖掉它,也许会纳入战略储备”,赤裸裸地将扣押升级为掠夺。此外,在“世纪号”被扣后不到24小时,另一艘空载驶向委内瑞拉装油的“贝拉1号”(Bella 1)油轮拒绝美军登船检查,加速逃脱,美军动用舰艇和空中侦察追捕超24小时仍未得手,暴露了其所谓“全面封锁”的虚张声势。
从背景来看,“世纪号”的运输任务是中委“石油换贷款+人民币结算”合作模式的关键一环。自2006年起,中国已向委内瑞拉提供数百亿美元贷款,换取长期稳定的原油供应,2025年委内瑞拉对华原油出口占比已超85%,其中60%以人民币结算,这既是中国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,也是人民币国际化在拉美的重要实践。美方此次扣押行动,表面上针对委内瑞拉,实则意在切断中委能源合作、遏制人民币国际化进程,同时维护其在拉美地区的传统霸权。更具讽刺意味的是,美方曾谎称“世纪号”目的地是马来西亚,试图混淆视听为没收行为铺路,而同期一艘悬挂冈比亚旗、具有俄罗斯背景的“海伯利安号”油轮却能顺利在委内瑞拉装油,凸显其“选择性执法”的双重标准。

从法律层面讲,根据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第110条,公海登临权仅适用于海盗、奴隶贩运等特定情形,且需有合理依据,美军在无任何确凿证据的情况下,对合法注册的第三国商船实施武装扣押,已构成对国际法的公然践踏。中方对此反应迅速,外交部明确表态坚决反对缺乏国际法依据的单边制裁和“长臂管辖”,并通过多边平台揭露美方行径、推动改用非美友好国注册船队、加速人民币结算等方式进行精准反制。目前,美军已在加勒比海设立“浮动检查站”,计划对所有进出委内瑞拉的油轮实施登临检查,将单边制裁升级为常态化武力封锁。
小孟认为,美军强扣香港公司油轮的行为,本质上是21世纪的“国家海盗行径”,违背了国际法和国际公平正义,不仅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,也破坏了全球航运和贸易秩序的稳定,其真实目的是维护自身霸权、打压中国与拉美国家的正常合作。这种无视规则的单边主义行径,最终只会遭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反对,也会损害美国自身的国际信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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